2015-10-01*

小心寬容過了變放縱

作者:劉誠龍
  
  明朝呂文懿,曾當過首輔,據說宅心仁厚,有回帶了仆人,到街頭亂溜達,忽一人凶凶而至,呂相未及躲避,那廝遽批公頰,打得呂相兩眼冒金花。打人不打臉,打臉是最傷人尊嚴的,最惹人心裏冒火嘛。仆人看到主人無故挨打,氣不過,仆人欲毆之,呂相喝住了仆人,公戒之勿與較,掩著發熱的臉,帶著仆人回家了。
  
  一個是街頭小廝,一個是堂堂宰相,小廝居然欺負到宰相頭上來了,宰相使個眼色,手指稍微勾一下,這廝不死也要脫層皮。可是呂相修養好,並不與這廝計較,白白吃了個啞巴虧,走了。這就是強勢人物難得的寬容之心,寬厚清慎,犯而不較,呂相之人品,算得上美德了。
  
  故事若是這麽結局美好,那真是一樁美事;可是後來發展,卻並不好。
  
  事情是這樣的。這廝打了呂相耳光後,碰到另外一位漢子,這廝也不客氣,碰人就打。挨打的人,沒呂相人品高,與這廝打了起來。呂相跑了過來,對挨打者說:算了算了,吃點虧,不是大事,吃虧是福嘛。那挨打者,也蠻聽勸,將這廝放了過去,嘟囔一聲。走了。
  
  過了一年,呂相聽仆人說,菜市口今天處決了一人,呂相忙問是誰。仆人告訴他,不是誰,就是去年打你耳光的那人,為什麽?那家夥持刀與人打架,將人一刀捅死了,被官府判了死刑。
  
  呂相聽了,心裏很不好過,我不殺伯仁,伯仁卻因我而死。呂相自我檢討,他對那家夥的死,負有責任,使當時與之較,送公家責治,可以小懲而大戒。吾但欲存厚,養成其惡,陷人於有過之地。
  
  呂相能讓人,而人被處了刑,他並不幸災樂禍,反是自責生憫,寬容是一種品質,其品質的核心要義是什麽?
  
  這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思考的課題。寬容?寬容之寬,到底該有多寬?寬容之容,到底當有多容?
  
  古人給我們提供了一個量化標準,事不過三。你打我?嗯,我不還手;你還打我,我再讓你;接連三次了,你還欺負我。好,那對不起,你是老虎我也要來咬一口;拚上老命,也要對你反複欺負人,說不。
  
  事不過三,三,當然是個虛數,意謂多次也。事不過三,那事自然是壞事。容許他做壞事,須有個限度,不能無限次地讓他犯凶,無限次地讓他逞惡;聽憑他犯錯誤,聽憑他胡作非為,那就不是寬容,是寬縱了,是縱容了,那便會讓他積小惡成大惡,那就不是愛他,是害他了。
  
  寬容的要義,不是一味對人好,而是對人負責,這便包含著兩個途徑:一是以仁義之心,容他之過,不計較他;二是以仁義之心促他改過,要計較他——可讓他犯些錯、有些過,但不能讓他永遠犯錯,無限次行過,那才是真寬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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