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0-01*

林懷民的規矩

作者:湯小小
  林懷民是台灣著名的作家、舞蹈家,他創辦的雲門舞集深受觀眾喜愛,每年在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巡演達幾百場之多。

  每一場舞蹈的介紹中,都會有這樣的附加內容:1.本場演出約90分鍾,無中場休息。2.遲到的觀眾隻有在開演後15分鍾有一次進入觀眾席就座的機會。如果錯過,將無法進入觀眾席。3.手機鈴聲會完全破壞演出氛圍,請將手機關機。4.閃光燈與相機瞄準時的紅光點會徹底破壞舞台的絕美燈光,為了尊重每位觀眾欣賞演出的權益,請千萬不要攝影錄像。5.演出謝幕後,還將有20分鍾左右的表演,請您不要退席。

  甚至在門票上,也赫然印上準時開始,遲到的觀眾中場才得就席。

  這是林懷民為觀眾定下的規矩,他認為舞者應該得到觀眾的尊重,任何人不得破壞。

  開場前,他會做15分鍾的介紹,再三提醒觀眾必須遵守這些規定。

  但是,總是有人置若罔聞,不拿這些規定當回事。曾經不止一次地遇到有人拍照,閃光燈亮起時,他會立即停止漸入佳境的表演,拉起身邊的舞伴,大步往後台走,留下一臉驚愕的觀眾。

  在北京保利劇院的一次表演開始前,他依然花15分鍾介紹了自己的規矩,然後,坐到觀眾席上觀看同伴表演。表演剛開始,他看到了閃光燈的亮光,立即跑上台,大聲叫停了表演,對著台下嘈雜的觀眾大聲訓誡:希望你們尊重舞者,也尊重自己!等觀眾安靜下來,大幕拉開,表演重新開始。

  展現藝術的同時,林懷民試圖培養觀眾觀看演出的好習慣。隻是,隨意慣了的觀眾真能夠把一個舞蹈家的規矩放在心上嗎?

  林懷民不留情麵的舉動無疑有了一定的震懾力,觀眾開始遵守那些規定了,隻要觀看雲門舞集的演出,沒人遲到,沒人拍照,更沒有此起彼伏的手機鈴聲。

  2010年,雲門舞集在杭州西湖進行戶外公演,演出吸引了近萬人。當時,政府挺擔心,怕這麽多人難以管理。出人意料的是,不等誌願者打招呼,近萬人自覺席地而坐,靜靜地觀看表演。更讓人驚訝的是,演出結束後,每位觀眾都低著頭在草地上收拾垃圾,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。

  這讓林懷民很感動,當初他製定那些苛刻的規矩時,很多人都認為不可行,但是他堅持了,哪怕得罪觀眾,哪怕中止演出,哪怕就此砸了舞蹈家的飯碗。事實證明,這些堅持是對的,如今,觀眾已經養成了很好的觀看習慣。

  規矩是製定給別人的,同時也是製定給自己的,隻有自己堅守了,別人才會遵守。
             (孤山夜雨摘自《今日文摘》2012年第8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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