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0-01*

高考誌願填報一般要遵循的十項原則

學生經曆12年寒窗苦讀和高考的考驗,考取一所稱心的大學和滿意的專業,是學生和家長最大的心願。在由生活報主辦、哈爾濱新東方學校承辦的2012年高考誌願填報公益說明會上,哈市第九中學副校長王建在講述了估分的參考因素、估分的程序和方法、估分過程中容易出現的誤區等問題後,重點強調了高考誌願填報一般要遵循的十項原則。

  名師簡介

  王建:哈市第九中學副校長,省骨幹教師,哈市學科帶頭人,省兼職教研員、主抓德育工作;曾任哈三中A班班主任,具有多年高考指導經驗。2003年,所帶學年包攬省文、理科狀元,59人考取清華大學、北京大學。

  原則一:與個人誌向興趣相結合

  誌向和興趣是激發自己奮發努力的動力之一,也是事業成功不可缺少的條件之一。隻有明確自己的誌向和興趣,才能合理地選擇高考誌願。

  原則二:誌願同社會需求相結合

  在填報誌願時,考生不能將自己局限於某一學校或專業,要放開視野,把自己的誌願同社會的需求結合起來,把理想和現實結合起來,避免脫離實際,才有利於發揮個人潛能。

  原則三:適合的才是最好的

  要看自己身體條件是否受到限製、是否符合自己家庭的經濟條件、是否享受政策性優惠等,綜合考慮後再確定誌願,既不要盲目攀高,也不要高分低就,隻有適合自己的才是好的。

  原則四: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專業


  在選擇專業誌願時,考慮畢業後的就業難易和發展前景是很自然的,但是一定要注意用發展的眼光看。因為現在選擇的專業誌願,其就業和發展情況要等四年之後才能見分曉,所以考生在選擇專業誌願時一定要著眼未來。對於考生和家長而言,要認識到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狀元,努力之後必有回報,不必太在意專業的冷熱。

  原則五:衝高與穩妥兼顧

  有些考生平時學習成績不錯,高考中也發揮正常,但一味追求穩妥,在選擇誌願時過於保守,不敢報重點學校,失去了上更好大學的機會。其實,沒有實力的盲目攀高固然不可取,但是經過努力能達到的目標不敢去追求也不應該。明智的做法應該是,第一誌願將目標定在實力夠得著的學校。
  
原則六:院校與專業兼顧

  學校優先還是專業優先,應視情況而定。名牌、重點大學在辦學水平、師資力量、文化氛圍等方麵勝於一般大學,而且學科門類眾多、名師雲集。即使學生就讀的專業不是很理想,也可以通過跨學科選修課程豐富自己,使自己成為複合型人才,選擇餘地大、機會多。同時,學校的聲望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,從就業角度看,多數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也是按照先選學校再選專業的原則進行的。所以,名牌大學、重點學府的名聲能夠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。反之,選擇專業就是選擇職業,順應社會需求選擇專業有利於將來就業,並且強的高校有弱專業,弱的高校也有強專業。

  所以,到底是學校優先還是專業優先,不能一概而論,而應當根據個人的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建議對於有明確專業傾向的考生應以專業優先,填報誌願應側重選擇專業;對於沒有明確專業傾向的考生應以學校優先,填報誌願時應側重選擇學校,兼顧專業。當然,在考生分數允許的情況下,要兼顧學校、地域和專業。

  原則七:充分考慮地域對學校的影響

  同等檔次水平的學校由於所處省份等地域位置不同、經濟情況不同,錄取時分數相差甚遠。

  一類地區一類院校當然為首選,但還應結合自己的實際分數水平,進行理智選擇。尤其在一類學校二類地區,還是二類學校一類地區的選擇上,要進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,以準確判斷。既不要以考取某個城市為目的,又要考慮到地域不同對考生今後的影響。比如:該校是否隻占有地利一個優勢,辦學水平、學習風氣、就業情況怎樣,該地區交通是否便利,考生家庭經濟條件是否能承擔交通費用,城市開放度、經濟實力是否對今後就業、深造產生決定性影響等。

  原則八:第一誌願至關重要

  由於絕大多數院校的生源從第一誌願考生中即可錄滿,特別是名牌院校、熱門院校、熱門專業一般不招第二誌願考生,因此考生要慎重填報各錄取批次的第一誌願,如果填報不好,可能這一批誌願都要落空,所以切記,第一誌願是靶心。

  即便是錄取非第一誌願考生的許多學校,也規定了分數級差的規則,即非第一誌願考生的高考成績減去一個分數級差後,按新的分數參與同第一誌願考生的競爭。通常學校誌願級差分數在20-50分,專業分數級差為5-10分。以這樣的條件同第一誌願考生競爭顯然非常不利,因而從另一個側麵佐證了第一誌願的重要性。

  原則九:後續誌願不是可有可無

  既然填報第一誌願十分關鍵,那麽考生是否可以放棄後續的第二、第三誌願呢?回答是否定的。各級院校第一誌願錄取率很高,但畢竟不是100%,有些高校甚至預留出一定名額招收高分的第二誌願考生,這時第二誌願、第三誌願就會起作用。後續誌願不是可有可無的,而是第一誌願失手時的補救和保底。

  選填第二誌願要遵循以下原則:一要與第一誌願拉開梯度;二要填報有招收第二誌願考生曆史的院校;三是最好填報招生人數多或分數級差小的高校;四是專業應選擇服從調劑。

  原則十:同一院校的專業之間要拉開檔次

  選擇了報考的院校後,要填報專業。第一專業可以依據估分上限衝擊最理想的專業,以後的專業應該在有分數級差的專業中,選擇相對滿意的專業,不可並列式、波浪式報考,更不可倒掛。

  從2008年開始,個別重點高校逐漸推行了按學院或學科大類招生的新模式,即不用填寫具體的專業,隻需填寫所報院係代表類別即可。進入學校後,同院係的學生在低年級的教學計劃是一樣的,到高年級再根據個人的興趣、條件選擇所學專業方向,但隻限於個別院校,目前還沒有推廣和普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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