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2-10*

不知所措的時候,就朝著你喜歡的方向努力跨一步

文/張佳瑋

  幼兒園時的一個春天,我被媽媽帶到紡織廠,放在寬敞的倉庫裏山一般高的布匹中,請倉庫阿姨看著我,給我留下一堆從廠圖書館裏借來的售價三毛八分錢一本的連環畫。連環畫每一頁一幅圖,一幅可以意會的圖,或喜或怒,下麵有淺顯的解說文字。在我還隻能約略將一些關於省份、河流和花朵的名字與語言對位的年紀,圖畫拯救了我:它們是連貫的斷片,連綴成一個個故事,可以與電視屏幕或現實生活輝映。

  我識字之後,最初與我做伴的是《楊家將》《說唐》《三國演義》和《東周列國誌》。於是白馬銀槍、轅門刁鬥、沙場塵煙,成了我最初的幻想世界。每次讀金戈鐵馬讀緊張了,就抬頭看看暑假的晴朗天色,很容易消解這種恐慌。就這樣,我讀了《水滸傳》《蕩寇誌》與《三國演義》,以及金庸的武俠小說。那時我當然不明白,在《鹿鼎記》末尾韋爵爺如何在滿漢問題上難倒了黃梨洲等四名大家,以及成吉思汗自問是否英雄時的酸楚意味。隻是讀這些古代故事,流連於塞北江南、青山綠水、衣袂長袖、刀槍劍戟之間。

  小學畢業時,我讀了李青崖先生譯的《三個火槍手》。本指望看到豪俠擊劍,卻被老版小說中的插圖迷住。騎士帽、擊劍短褲、劍與酒杯、巴黎的旅館與襯衣。於是順理成章,那一夏如蠶食桑葉,沿經順絡地跟著線索讀。再便是讀了巴爾紮克的《高老頭》,裏麵拉斯蒂涅也是,年輕氣盛就想在巴黎當野心家……我關於兵戈劍俠的愛好,被歐洲的街道剪影取代。象牙、水晶、胡椒、絨毯、美術品、砂糖、葡萄酒、羅望子、洋槍、玻璃、玳瑁、杏仁、丁香、煙草、咖啡、乳香、小麥、奧德修斯的遠洋航行、終將成為基度山伯爵的馬賽水手、葛朗台的箍桶生意與荒涼住宅、羅切斯特先生與簡·愛絮絮說話的莊園、安德烈公爵與拿破侖彼此遙望的戰場。

  是的,我大概是從小喜歡讀書和寫字。

  小學時,在我的記憶裏,看那棕色的球旋轉著,在木地板上敲出嗵嗵之聲,加上球鞋摩擦地板的吱吱聲,讓空蕩蕩的球館顯得尤其寂靜。我坐在場地邊上,看著他們跑來跑去,看我爸爸和他的同事們來回奔跑。球飛向籃筐,一次又一次。

  我曾經在電視上、在學校或者在某個工廠的籃球場上,看到一群人在烈日下奔跑著,將一個球搶奪又拋出,球在一個破舊的鐵筐上飛舞跳動。到黃昏,我看到一兩個或者三四個不高大也不健碩的身影,在籃球場上輪流做著機械而簡單的練習。球也許會滾到腳邊,然後,疲憊的練習者轉過布滿汗珠的臉,請你將球拋回他們身邊。

  “哎,幫忙拋一下!”

  是的,我大概從小喜歡籃球。

  2002年我去上海讀大學,父母給我定了電子商務專業,我跟父母訂了個協議:

  大學的一切,我自己來。我會拿到學位,不至於中途退學。前提是,我做什麽,父母不能管。

  大一到大二,除了完成學業,我自己默默寫東西。那時我沒多想什麽,隻覺得自己喜歡寫東西,那就繼續吧。到2004年3月大二下半學期,我出了第一本書,拿到了第一筆稿費。我拿稿費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,剩下的拿去交了三個月的房租。於是我離開學校宿舍,獨自居住了。

  到2006年,我大四,出了第四本書。大學畢業了,我沒想去找工作。知道單靠寫東西養活自己很艱難,是後來的事了。

  2007年3月,北京某學院找了我以及一些同齡作者,去開了個會議,大概意思是:先到此學院來學習一段時間,然後進入各地某協會,最後入全國某協會。我感受了一下氛圍,盤算了一下,回到上海,開始寫體育專欄——因為我大概明白,自己得靠寫點什麽活下去;那麽,寫什麽既不用加入組織或掛靠單位,又能遂自己的意願呢?

  我小時候是看著打籃球長大的,那自然就是寫NBA啦。

  也是2007年夏天,我決定去巴黎。為了攢錢,我開始加工作量。2008年至2010年,我還兼職在上海某頻道做了解說嘉賓。當然,最初去做解說嘉賓,也多少是為了圓自己中學時給父親吹的一句牛:“將來,我自己要去解說籃球!”

  現在想起來,都是小時候紮的根。

  2008年至2012年,漫長的折騰和準備。我來者不拒地寫約稿掙錢,在上海找法語課上,之後,申請學校、準備材料、做公證、考試、麵簽、遞簽、被拒簽,重新上課、考試、麵簽、到銀行開賬戶流水、找房子、遞簽……

  2012年8月底,我第二次去麵簽時,麵簽官說覺得我似曾相識,她記得我是那個“寫字的男生”。

  用法語對答完後,她開始問我英語問題:“聊聊你對巴黎的想法。”

  我說,我讀的第一本西方書是我爸收藏的《三劍客》,裏麵的達達尼昂年輕氣盛,啥都不知道,就跑去巴黎。第二本西方書是巴爾紮克的《高老頭》,裏麵的拉斯蒂涅也是年輕氣盛,就想在巴黎當野心家……有些念想是小時候就有的,可能到最後會覺得天真,但總得到過那裏再說。

  然後,麵簽就通過了。

  2012年秋天我到巴黎前,有一位編輯替我擔心,說我出了國,是不是國內的關係會全部斷裂,以後怎麽生活?我說,不知道,但隻要還能寫東西,就不算糟,慢慢來吧。

  然後,我就慢慢來到了眼下這時候。2012年至2015年,這位編輯老師為我出了四本書。她說:“你總說慢慢來,但寫東西可一點兒不慢啊!”

  偶爾會有人問我:“做自由職業是不是很自在很開心,是不是特別輕鬆?”

  其實並沒有那麽簡單,世上的事,苦和累總得占一樣。

  自由職業者做到後來,大概都有這種感覺:

  小範圍內,享有一定的自由,但也得擔一些風險;大尺度上,並沒有那麽自由。

  因為自由職業者首先有養活自己的壓力。即便不必為生活擔憂,大多數人也都希望能在足夠短的時間內更高效地完成工作,並收獲快樂,不希望浪費時間。而這種“不希望浪費時間”,會始終驅動著自己。所以,自由職業者知道自己有更多的可能性,知道自己境遇的起伏和自己的認真程度是相關的,甚至越認真工作,就可能收獲越多的自由。所以,自由職業者真正需要說服的,通常不是老板和家裏人,而是自己。

  回頭看看我自己走的路,如果有什麽教訓,那就是:

  當暫時迷惘不知道該怎麽做,或者閑下來卻又有罪惡感時,那就去幹活吧——不一定是寫東西,可以是讀書,可以是鍛煉。總之,朝自己喜歡的方向做點兒什麽。

  2014年我開始跑步,慢慢學會了更多的東西。

  以前不跑時,我會相信心情決定一切:心情抑鬱了,一下午都不動彈,容易累。跑慣了之後,我會第一時間思考:是不是身體缺水?是不是坐姿不對導致的疲勞,疲勞反過來影響了心情?

  跑步會讓人成為一個唯物主義者。跑慣了,你很容易就明白,意誌和情緒其實是受身體狀況擺布的。

  跑久了,真的不用檢查身體,一是身體會比不跑的時候好一些;二是身體哪兒不好了,跑步者比不跑步者大概要明白得早一些。

  於是到最後,跑步會讓你對自己的身體有相對的控製能力。你會相信身體是一架機器,你知道如何保養、如何攝入營養、如何驅動、如何訓練。

  應用到其他事上,也是如此。

  對自由職業者而言,早起這事開頭最痛苦:克服疲倦、體溫及其他各種生理不適,硬爬起來了,總情不自禁地想找個借口繼續睡;但過了這一陣兒,就有一種“哎,好像白撿了半天”的感覺,好像逃課成功似的,清淨爽朗。而且到下午想睡個午覺,也心安理得:“這不是早起了嗎?補個覺也應該。”晚起則反之,爽一小會兒,罪惡感持續一天。

  堅持跑步和寫作,也讓我明白人的潛力是很大的。比如說,告訴2007年的自己:你可能以後每天都得寫一兩篇稿子,那時的我一定瞠目結舌。但你習慣了這種分量,就像做無氧力量訓練,不斷給自己加力量,就會發現,還好,還承擔得下來。

  也許,跑過步的人一般都會有同感:比方說,你用5分半的配速跑,跑了兩公裏累了、喘了,走走跑跑,磨磨嘰嘰,最後可能用一個小時才跑完5公裏;但是如果你適合的配速是7分鍾,你可以不停地用35分鍾跑完5公裏——一時的快當然很爽,但以適合自己的節奏不停地跑,最後可能會跑得更遠。

  以前寫到過,哪怕我在旅途中,也可以寫東西。這種技能並非與生俱來。我也會在旅途中覺得悶,覺得不想寫東西——就像每個跑步者都會瞬間湧起“今天不想跑,歇一天吧”的心情。但如果習慣了這種負擔,就無所謂了。

  一切都是在覺得厭倦或低潮的時刻,朝著自己喜歡的方向——無論是工作、讀書還是鍛煉——邁出一步。

  人生就像一場馬拉鬆,踏出第一步之後,更要一直勇敢地跑下去。一路上會有艱難、痛苦、不易,隻有不斷嚐試突破舊我,打敗過去,才能獲得成功。如果一直等待、停滯不前,就永遠無法觸及終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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