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讀,我不經意間被一句話打動:
“從前喜歡一個人,現在喜歡一個人。”
頓時心生感歎:人生好滄桑。
從前喜歡一個人,是暗戀,是心中歡樂的潮水湧動。
轉眼人到中年,現在喜歡一個人,是心如止水,獨自享受孤獨。
隻是偶然也會心潮湧動,思忖一下:
“從前被我喜歡過的那個人,如今在哪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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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讀書。
西哲盧梭說:“也許我們活到死,也不懂得如何度過一生。”
作家成君憶說:“生活的意義在於尋找,而不是生活本身。”
他們的話,乍看淺顯,越想越覺得深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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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往今來,不少哲學家和藝術家在功成名就之後,竟然走上了絕路。
他們並不是為生計所迫,也不是受到什麽打擊,而是找不到人生的意義。
世間很多人,為了事業、財富、家庭就可以忙碌一生,樂此不疲,但總有一些人不能滿足於此。
當他們真正開始探索人生時,才會發現:這是一條迷霧重重、崎嶇坎坷的道路,需要勇猛精進,更需要智慧抉擇。
而像我這樣愚鈍的人,渾渾噩噩地活了四五十年,囫圇吞棗地讀了一些書,也曾苦思冥想,卻始終不得要領,更找不到生活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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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人歐陽明寫了一首詩,發在朋友圈裏。
他這樣寫道:
活著——
在這美好或不美好人間
看黎明升起
看流星墜落
看陽光吻醒每一顆露珠
看月亮還沉睡在山的背麵
被汙染過的風
吹過一座座華麗的城市
吹過互相攀比的高樓
吹過荒涼的村莊
吹過幹涸的水塘
吹過千帆競發的海麵
在這五顏六色的世界
我們活著
沒有看到詩和遠方
隻有,腳下的石頭和苟且
……
我讀過之後,忽然覺得他似乎也與我一樣,還沒有找到生活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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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在萬丈紅塵之中,想要真正參透生死、領悟生活的意義,幾乎是不可能的。
能做到“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”,已經很難。
最多百年以後,我們絕大多數人都已不在世上,但人類生生不息。
“天地四方曰宇,往古來今曰宙”。
宇宙宏闊,時間強大,而我們的百年人生,卑微渺小如塵埃。
四十五歲才明白:珍惜當下,做喜歡而有意義的事,善待應該善待的人,或許就算不枉此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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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,我們被各種各樣的“理想”引領著,大踏步地走上生活之路。
那時候,我們青春勃發,不假思索。
轉眼走過半生,人到四十五歲。
一路走過,我忽然發現:原來,這世上大部分“理想”是不靠譜的。
我在不靠譜的理想中尋找生活,被裹挾,被簇擁,被推擠,被欺騙,難免覺得失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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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,向前走的,永遠是路。
人生,回頭的,永遠是回憶。
再不幸的日子,都是過去的過去。
再渴望的生活,都是已到來的明天。
人生不論怎麽經曆,無論是上坡的路和下坡路,選擇走的姿勢隻有一個:低下頭,向前,向前。
四十五歲才明白:不要在理想中尋找生活,而要在生活中尋找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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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五歲以後,我漸漸理解了泰戈爾《最後的話》:
我們把世界看錯了,
反說它欺騙我們。
我的白晝已經完了 ,
我像一隻泊在海灘上的小船,
諦聽著晚潮跳舞的樂聲。
夜的沉默,如一個深深的燈盞,
銀河便是它燃著的燈光。
“我相信你的愛”
讓這句話,
做我的最後的話。
作者:黎海濱,以文會友,同悟中年人生!